一、 業(yè)務概述
擔保是指進出口收發(fā)貨人或其代理人在未履行有關義務的情況下,以向海關繳納保證金或提交保證函的方式,要求海關先放行進出口貨物,保證在一定期限內履行其承諾的義務的法律行為。保證金是指由擔保人向海關繳納現金的一種擔保形式;保證函是指由擔保人按照海關的要求向海關提交的、訂有明確權利義務的一種擔保文件。
。浐jP批準,可接受擔保的范圍
(1)暫時進出口貨物;
。2)國家限制進出口貨物,已領取了進出口許可證件,因故不能及時提供的;
。3)在報關時因故無法提供有關單證(如發(fā)票、合同、裝箱清單等),但貨物已運抵口岸,亟需盡快提取或發(fā)運,要求海關先放行貨物,后補交有關單證的;
。4)正在向海關申請辦理減免稅手續(xù),但貨物已運抵口岸,亟需盡快提取或發(fā)運,要求海關緩辦進出口納稅手續(xù)的;
。5)因進出口貨物歸類、價格待確定的;
(6)因特殊情況經海關總署批準的。
注意:以下情況不接受擔保
。1)進出口國家限制進出口的貨物,未領到進出口貨物許可證件的;
(2)進出口金銀、瀕危動植動、文物、中西藥品、食品、體育及狩獵用槍支彈藥和民用爆破器材、無線電器材、保密機等受國家有關規(guī)定管理的進出口貨物,不向海關交驗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文件或證明的。
* 擔保期限:
(1)暫時進口貨物擔保的期限:6個月,如遇特殊情況,可適當延長,延長期不得超過6個月;
。2)審價、歸類待定貨物保證金的期限:需向總署請示的為3個月,一般情況為1個月,如遇特殊情況,可適當延長,延長期不得超過3個月;
(3)后補減免稅證明或有關批件貨物保證金的期限:1個月,如遇特殊情況,可適當延長,延長期不得超過2個月;
。4)保證函的擔保期限:20天,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。
二、 辦事機構
上海海關通關管理處審單中心
上海海關各口岸海關
上海海關各區(qū)、縣所在地海關;
三、 辦事準備
1、 應具備一定的資格、條件:
擔保人應為對貨物的進出口或稅款的繳納承擔法律責任的法人;
出具保證函的擔保人必須是中國法人。
2、需交驗以下材料:
(1)加蓋印章的《繳納保證金申請書》;
。2)加蓋印章的《保證函》
。3)報關員證;
。4)代理報關委托書;
(5)預錄入報關單(指預錄入公司錄入、打印,并聯(lián)網將錄入數據傳送到海關,由申報單位向海關申報的報關單);
。6)發(fā)票、裝箱單、合同、提單等隨附單據;
。7)加工貿易需提供加工貿易手冊;
。8)對外貿易管理制度規(guī)定需向海關遞交、憑以實施實際監(jiān)管的各種許可證件。
例如:進(出)口許可證、重要工業(yè)品進口登記證明、機電產品進口證明、機電產品進口登記表、進口廢物批準證書、被動出口配額證、檢驗檢疫入(出)境貨物通知單、瀕危物種進出口允許證、精神藥物進(出)口準許證、文物出口許可證 、音像制品進口管理許可證明等;
(9)其它有特殊監(jiān)管條件的有關單證以及海關要求出示的單證。
3、需延長擔保期限所應履行的義務:
擔保人因故無法在規(guī)定期限內履行所承諾的義務而需要延長擔保期限的,應在擔保期滿之前,向海關提出書面申請。擔保延期申請程序同上述擔保申請程序。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上述的有關延期規(guī)定。
4、不履行擔保義務應承擔的責任:
擔保人必須在規(guī)定期限內履行其在《繳納保證金申請書》和《保證函》上所承諾的義務,向海關辦理擔保銷案手續(xù)。對未在擔保期限內辦理銷案手續(xù)的,應接受海關下列處置:
(1)將保證金抵作稅款,責令報關人補辦進出口手續(xù)并處以罰款;
。2)責令擔保人繳納稅款或通知銀行扣繳稅款,并處以罰款;
(3)暫;蛉∠麍箨P人的報關資格。
四、 辦事機構義務
1、現場海關對擔保申請和有關書面單證進行審核,并將簽署意見的《繳納保證金申請書》/《保證函》傳送通關管理處,并根據通關管理處審批意見進行相關操作,開具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保證金收據》,簽退一份《保證函》供報關人留存。
2、通關管理處對現場海關報送的申請進行審批,對電子報關數據進行相應處理,并將經審批的《繳納保證金申請書》/《保證函》傳送有關現場海關。
五、 辦事程序
第1步:進出口收發(fā)貨人或其代理人向現場海關提出書面申請,并遞交規(guī)定的文件資料。
填寫《繳納保證金申請書》/《保證函》一式兩份,并隨附如下書面報關單證:
(1)報關員證;
(2)代理報關委托書;
。3)預錄入報關單(指預錄入公司錄入、打印,并聯(lián)網將錄入數據傳送到海關,由申報單位向海關申報的報關單);
(4)發(fā)票、裝箱單、合同、提單等隨附單據;
。5)加工貿易需提供加工貿易手冊;
(6)對外貿易管理制度規(guī)定需向海關遞交、憑以實施實際監(jiān)管的各種許可證件。例如:進(出)口許可證、重要工業(yè)品進口登記證明、機電產品進口證明、機電產品進口登記表、進口廢物批準證書、被動出口配額證、檢驗檢疫入(出)境貨物通知單、瀕危物種進出口允許證、精神藥物進(出)口準許證、文物出口許可證 、音像制品進口管理許可證明等;
。7)其它有特殊監(jiān)管條件的有關單證以及海關要求出示的單證。
第2步:現場海關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,并將簽署意見的《繳納保證金申請書》/《保證函》傳送通關管理處。
第3步:通關管理處對現場海關報送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批后,對電子報關數據進行相應處理,并將經審批的《繳納保證金申請書》/《保證函》傳送有關現場海關。
第4步:現場海關根據通關管理處審批意見,打印有關單證,并按確定的金額收取保證金,開具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保證金收據》。以保函方式擔保的現場海關退一份《保證函》給報關人留存,憑以辦理銷案手續(xù)。
六、 辦事時限
通關管理處審單中心自收到現場海關傳送的申請之時起1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保證金、保證函申請的審批工作和相關電子數據操作,并將審批結果傳送有關現場海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