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教禮宴是指在某些宗教的教義或戒律制約下形成的社交宴席。
我國分為五種:
一、佛教宴席,又分為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。大乘佛教有“靈隱寺素席”;小乘佛教有布朗族的“賧什拉宴席”;
二、道教宴席。如全真派的“武當山混元大席”;
三、喇嘛教的祭神席。如珞巴族的“燒希日枝祭酒”;
四、道教正一派的養(yǎng)生席。如“青城山道菜宴”;
五、伊斯蘭教遜尼派的清真席。如“寧夏清真十大碗”。
這些筵宴的基本特征是“忌”、“宜”二字,即應(yīng)該吃什么,不應(yīng)該吃什么;應(yīng)該怎樣吃,不應(yīng)該怎樣吃,都有“說法”,并能從宗教經(jīng)典中找到依據(jù)。一個教徒是否按教義宗旨去置辦禮宴,成為他對該教是否虔誠的主要標志之一。
因此,接待宗教人士,操辦宗教禮宴時必須遵從各個宗教的飲食戒律和飲食習俗。
各宗教宴席的特點:
佛教:
大乘佛教是“只吃朝天長,不吃背朝天”,即僅吃糧豆、蔬果、菌筍等植物性食品,不殺生,忌葷腥,同時禁食蔥、姜、蒜等辛香類菜蔬。小乘佛教是“只要不殺生,也不禁葷腥”,無論是臨時出家的孩子,還是終身皈依佛門的老僧,清晨都托體沿門化齋,施主給什么吃什么,不得挑剔。他們還遵守“過午不食”的清規(guī),但可飲茶、喝果汁。
東南亞國家的僧侶持過午不食戒,因此宴請他們時必須于中午11時左右開始,不要過午。另外,他們還遵守“不予不取成”,飯菜不交到他們手上,他們不能自取。因此設(shè)宴時,待飯菜擺好后,招待人員應(yīng)以手示桌,表示給予或供養(yǎng),他們才會開始用餐。
我國分為五種:
一、佛教宴席,又分為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。大乘佛教有“靈隱寺素席”;小乘佛教有布朗族的“賧什拉宴席”;
二、道教宴席。如全真派的“武當山混元大席”;
三、喇嘛教的祭神席。如珞巴族的“燒希日枝祭酒”;
四、道教正一派的養(yǎng)生席。如“青城山道菜宴”;
五、伊斯蘭教遜尼派的清真席。如“寧夏清真十大碗”。
這些筵宴的基本特征是“忌”、“宜”二字,即應(yīng)該吃什么,不應(yīng)該吃什么;應(yīng)該怎樣吃,不應(yīng)該怎樣吃,都有“說法”,并能從宗教經(jīng)典中找到依據(jù)。一個教徒是否按教義宗旨去置辦禮宴,成為他對該教是否虔誠的主要標志之一。
因此,接待宗教人士,操辦宗教禮宴時必須遵從各個宗教的飲食戒律和飲食習俗。
各宗教宴席的特點:
佛教:
大乘佛教是“只吃朝天長,不吃背朝天”,即僅吃糧豆、蔬果、菌筍等植物性食品,不殺生,忌葷腥,同時禁食蔥、姜、蒜等辛香類菜蔬。小乘佛教是“只要不殺生,也不禁葷腥”,無論是臨時出家的孩子,還是終身皈依佛門的老僧,清晨都托體沿門化齋,施主給什么吃什么,不得挑剔。他們還遵守“過午不食”的清規(guī),但可飲茶、喝果汁。
東南亞國家的僧侶持過午不食戒,因此宴請他們時必須于中午11時左右開始,不要過午。另外,他們還遵守“不予不取成”,飯菜不交到他們手上,他們不能自取。因此設(shè)宴時,待飯菜擺好后,招待人員應(yīng)以手示桌,表示給予或供養(yǎng),他們才會開始用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