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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學藥品及易燃、易爆、有毒類重要物品的管理制度

放大字體  縮小字體 發(fā)布日期:2022-07-19
核心提示:一.化學藥品及易燃、易爆、有毒類重要物品儲存分類:1.易爆物品:硝酸、硝銨、迭氮化物等。2.氧化劑:堿金屬和氯酸鹽、硝酸鹽、過


一.化學藥品及易燃、易爆、有毒類重要物品儲存分類:


1.易爆物品:硝酸、硝銨、迭氮化物等。


2.氧化劑:堿金屬和氯酸鹽、硝酸鹽、過氧化物、高錳酸鉀等。


3.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:液氮、液氨、氯化甲烷、氧氣、氖、氬、氦、氫氣等。


4.易燃物品:黃磷、硝化物等,凡閃電小于45℃的物品。


5.有毒物品:氰化鉀、氰化鈉、亞硫酸、有機磷、有機物、氟硫酸鈉、四氯化碳、三氯二稀、水銀等。


6.腐蝕性物品:硝酸、發(fā)煙硫酸、三氯化磷、蟻酸、乙酰氯、乙酰溴、氫、氧化鉀、氫氧化鈉、甲醛、焦油酸等。


7.放射性物品:銫137、镅241/鈹、鈷60、獨居石、硝酸釷等。


二.以上多種藥品和物品應按有關規(guī)定分類存放于藥品室中,由實驗室主任指定專人保管。保管人員應了解其性質及保管方法。


三.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,應嚴格按消防條例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存放藥品之間應保持一定距離,房間應陰涼、通風、干燥,并配備必要的防火器材。


四.貴重、劇毒物品應由專人用保險柜加鎖保管,并有使用記錄。


五.劇毒物品使用后,不得隨意排放,應放入廢液桶中,按要求集中進行解毒處理,達標后方可排放。


六.貴重物品使用后的殘渣盡量回收。


七.不同性質的廢液,不能放入同一廢液缸(桶)中。


八.上述分類藥品、物品的購進、取用必須登記,定期清理。
 
編輯:songjiajie2010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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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詞: 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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