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伙伴網(wǎng)服務號
當前位置: 首頁 » 質量管理 » 質量管理綜合 » 正文

進出口罐頭-報檢辦事指南

放大字體  縮小字體 發(fā)布日期:2013-02-18  來源:國家質檢總局
核心提示:一、報檢的時間和地點:按照國家質檢總局《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規(guī)定》及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
一、報檢的時間和地點

按照國家質檢總局《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規(guī)定》及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
二、報檢資料的提供

1 報檢人在申請進出口貨物的檢驗檢疫時應如實填寫“出/入境貨物報檢單”,隨單提供以下證單:

1) 出口報檢:貿易合同. 信用證、發(fā)票. 裝箱單. 貨物明細單、廠檢合格單、包裝性能結果單、標簽審核證書、其他需提供的與貿易有關的函電、文件等。

2) 進口報檢:貿易合同. 信用證、提單(或運單)、發(fā)票. 裝箱單、標簽審核證書、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(必要時)、衛(wèi)生證書(必要時)、品質證書(必要時)、重量證書(必要時)、動植物檢疫證明(必要時)、產地證、相關的木質包裝證明、輸出國. 地區(qū)產品標準(必要時)、其他補充文件、協(xié)議、函電等(必要時)。

2 國家主管部門另有規(guī)定時,按規(guī)定辦理。

三、報檢資料的審核

1 檢驗檢疫機構在接到報檢資料后,應審核下列內容:

1) 報檢申請單填寫內容是否完整、準確。

2) 所附證單是否齊全。

3) 證單的一致性、有效性。

2 電子報檢隨附證單的審核由施檢人員在收取隨附證單時實施。

3 資料審核不符的處置

1) 對于隨附證單質量或證單真實性有疑義的,待確認后方可受理報檢。

2) 證單不全且影響實施檢驗檢疫的,待證單齊全后受理。

3) 證單不全但不影響檢驗檢疫的,可在受理的同時要求其限期補齊。在補齊所缺證單后,方可出證。

4) 特殊情況請示上級后受理。

四、重新報檢

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報檢人應重新報檢,填寫“更改申請書”,并交還原簽發(fā)的證書或證單。

1 超過檢驗檢疫有效期或逾期報運出口的;

2 更改不同輸入國或地區(qū)而有不同檢驗檢疫要求的;

3 出境改換包裝或又重新拼裝的貨物需重新檢驗檢疫的。

五、撤銷報檢

由報檢人提出書面申請,檢驗檢疫機構批準。報檢人逾期不主動聯(lián)系有關檢驗檢疫事宜的視為自動撤消報檢,有關證單歸檔。

編輯:foodqa

 
分享:

食品伙伴網(wǎng)質量服務部為您提供專業(yè)的SC咨詢指導、企業(yè)標準備案、供應商審核、FDA注冊咨詢、ISO9001、ISO22000、HACCP、有機食品認證等服務。
聯(lián)系電話:0531-82360063
電話/微信:15269187106


HACCP聯(lián)盟

食品質量管理
[ 網(wǎng)刊訂閱 ]  [ 質量管理搜索 ]  [ ]  [ 告訴好友 ]  [ 打印本文 ]  [ 關閉窗口 ] [ 返回頂部 ]
 

 
 
推薦圖文
推薦質量管理
點擊排行
收縮

在線咨詢

  • 0531-82360063
  • 郵箱
  • 聯(lián)系人
  • 聯(lián)系人

     
     
    Processed in 0.411 second(s), 338 queries, Memory 3.47 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