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鄰居喂荔枝噎死1歲女童 家屬獲3000元賠償不滿

放大字體  縮小字體 發(fā)布日期:2009-07-14  來源:東南新聞網(wǎng)  瀏覽次數(shù):398
核心提示:26歲的陳美玉再沒有機會哄1歲的女兒 (化名)入睡了。7月1日,她帶著女兒回市區(qū)江濱花園的娘家時,女兒卻永遠離開了她。原因是意外窒息死亡。 陳美玉和母親認為,是鄰居一位62歲的老婆婆給 喂荔枝,才導致 窒息。記者昨日獲悉,警方介入調查后,讓家屬和老婆婆雙方調解。
  26歲的陳美玉再沒有機會哄1歲的女兒 (化名)入睡了。7月1日,她帶著女兒回市區(qū)江濱花園的娘家時,女兒卻永遠離開了她。原因是意外窒息死亡。

  陳美玉和母親認為,是鄰居一位62歲的老婆婆給 喂荔枝,才導致 窒息。記者昨日獲悉,警方介入調查后,讓家屬和老婆婆雙方調解。

  悲。和馄呸D個身,女娃就倒下了

  陳美玉告訴記者,7月1日上午,她帶著1歲大的女兒 回娘家探親。“我娘家在江濱花園蘭園開了一家食雜店。那天,我母親剛好買了一大堆荔枝放在店里。那個老婆婆時常到食雜店閑坐。中午12時左右,老婆婆來店里,看到桌上有荔枝,就拿起來吃。”陳美玉說。

  當時店里只有她們?nèi)撕?。陳美玉去上廁所,就讓 站在嬰兒車里。此時,剛好有客人上門買煙,她母親就起身去賣煙。陳美玉說,“我母親還特別提醒老婆婆別喂荔枝給我女兒吃,可是老婆婆不知道怎么還是喂了。”

  陳美玉的母親回過頭來時,發(fā)現(xiàn)外孫女臉色發(fā)青,歪倒在嬰兒車上。一家人趕緊撥打120,隨后直接將 送往最近的醫(yī)院。但為時已晚, 于下午3時左右死亡。于是,陳美玉家人向新橋派出所報警。

  矛盾:只賠了3000元,死者家屬不滿

  陳美玉的姑姑許女士說,事發(fā)之后,老婆婆家拿了3000元喪葬費過來,就再也沒有什么別的表示。因此,她們打電話要求老婆婆及其家人過來協(xié)商。7月3日,只有老婆婆一個人來到食雜店。“但是到了后來,我們打她電話,都是別人接。找她人,也不見蹤影。”許女士說。

  而陳美玉告訴記者,自己曾找上老婆婆家,但被她兒子趕出門。“我們也知道老婆婆家庭情況不好,也不要她賠很多。主要是要拿一點錢,以求心理安慰。”許女士說。

  因無法找到老婆婆,記者聯(lián)系上其子柯先生?卤硎灸壳罢诟勒呒覍賲f(xié)商調解。另外,柯先生還對是否喂荔枝導致窒息持懷疑態(tài)度,“小孩子之前還吃了其它東西,可能導致窒息的因素很多,不一定是因為荔枝”。

  解決:派出所愿調解,律師稱可起訴

  負責處理此事的新橋派出所張所長告訴記者,民警已經(jīng)介入調查,但因為老人家并不是故意的,該案件不屬于刑事案件,得靠雙方協(xié)調解決,“從為民服務角度出發(fā),我們可以幫忙主持調解”。

  福建信海律師事務所林律師說,這起案子涉及責任認定問題,如果監(jiān)護人盡到監(jiān)管責任,而女嬰又確實是被荔枝噎死,則老婆婆需負全部責任。林律師還告訴記者,如果雙方無法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,女嬰家屬可以通過起訴等司法途徑解決。(海峽導報 鄭瑞卿 蘇演卿)
 
關鍵詞: 荔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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