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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確使用標準物質的6個方面

放大字體  縮小字體 發(fā)布日期:2022-11-14
核心提示: 一、遵守使用和儲存說明。二、應遵守證書上的有效期限,不應使用超過有效期的有證標準物質/標準樣品。三、對于可多次使用的
 一、遵守使用和儲存說明。

二、應遵守證書上的有效期限,不應使用超過有效期的有證標準物質/標準樣品。

三、對于可多次使用的有證標準物質/標準樣品,確保其包裝的嚴密性、儲存方式滿足要求。某些情況下,有必要對剩余的部分重新包裝,否則,給出的特性值可能無效,從而導致有證標準物質/標準樣品無法使用或不可靠。用戶應遵循生產者在這方面提供的使用說明。

四、應按給出的最小取樣量取樣。小于最小取樣量則沒有代表性。

五、對于可多次使用的有證標準物質/標準樣品,使用前應再次混合均勻。否則,長此以往,剩余的有證標準物質/標準樣品不再對已生產和定值的包裝批有代表性,證書上給出的值和不確定度不再有效。

六、標注“本標準物質開封后請一次使用完畢”的標準物質,不能倒出至其他包裝中多次使用。

文章(文字)來源:ISO17025
編輯:songjiajie2010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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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詞: 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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